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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党委武装部、保卫处招聘公告

【来源:江西理工大学党委武装部、保卫处招聘公告 | 发布日期:2023-11-03 】


江西理工大学党委武装部、保卫处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江西理工大学党委武装部、保卫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党委武装部、保卫处机关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吃苦耐劳,有较好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及工作责任感。

2.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文字编辑能力。

4.身体健康。

5.男女不限,年龄45周岁以下,需要值夜班。

6.退役军人或有消防控制室操作员证的优先考虑。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5年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的;

(五)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4日至11月11日。

2.报名地点:赣州市经开区客家大道1958号江西理工大学三江校区执中楼217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个人简历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招聘部门将在截止报名时间5个工作日内按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再电话另行通知。

(三)面试

招聘部门对资格审查通过者,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试,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1.签订合同。经面试合格的拟聘人员,按学校相关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福利待遇。按学校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3.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一个月,在试用期内如果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考和录用条件,或者不适合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岗位,或者不能胜任工作任务又不服从岗位调整的,由聘用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除聘任关系,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应聘者本人独自承担。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将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三)报名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应聘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由江西理工大学党委武装部、保卫处解释。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0797-8312063

手机号:13576767881,邮箱:470943403@qq.com。

                   江西理工大学党委武装部、保卫处

                        2023年11月3日